关于开展2025年校内选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作者:时间:2025-05-16浏览:11设置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华体会(中国)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建设,动态配齐建强思政课教师队伍,根据《华体会平台校内选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实施办法(试行)》(苏师大人〔2025〕8号)文件规定,现开展2025年面向校内选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1.与思政课课程内容相关学科专业的专任教师。

2.党政管理干部。

3.辅导员。

二、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一般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身心健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热心思政课教学。

3.具有与思政课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或思政课教学经历。

4.具有博士学位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党政管理干部、辅导员。

5.具有较好的教学能力和教学科研成果。

三、聘用方式

根据个人意愿和不同情况,采取全聘制和双聘制两种方式。

1.全聘制。相关人员人事关系调入马克思主义学院。调入前为教师岗位的,仍按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调入前为管理岗位的,保留原职务职级待遇5年或按其职称聘任在相应专业技术基础级岗位。

2.双聘制。相关人员业务关系纳入马克思主义学院,现任党政管理干部和辅导员,人事关系可保留在原单位。双聘人员原则上每年承担额定的思政课教学工作量(不低于6学分教学量或108课时)。

四、政策支持

1.全聘和双聘人员均可享受思政课教师研修培训和专项补贴(发放办法另行制订)。对具有非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的双聘制人员,在双聘期间可按相应职务或职称“就高”享受薪酬待遇,“就高”部分以专项绩效形式发放。

2.全聘人员参加职称评聘,原从事专业或岗位相关的教学科研成果均可用于申报思政课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全聘人员无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可“先评后补”,评审通过后2年内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非教师岗位人员转岗全聘为思政课教师工作满1年,可直接参加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进行教师系列职称同级转评认定,受聘专业技术职务时间从原职级评审通过之日计算。转评后如申报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须从事思政课教师工作累计满3年(含转评前)。

3.全聘人员调入马克思主义学院前为人事代理的,获得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后,可根据学校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申请转为事业编制。

五、日程安排

1.个人申请(5月16 -22日)

申请人填写华体会平台校内选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申请表》(附件1《华体会平台思政课教师选聘申请汇总表》(附件2,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单位研究同意(辅导员另须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同意),并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其师德师风进行鉴定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至人事处。

2.资格审查(5月23日)

选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3.考核审批(5月24日-26日)

1)材料审核。教务处、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评定。

2)面谈与试讲。选聘工作组与通过审核评定的人员面谈,进行综合考察。选聘工作组负责组建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试讲考核。

3)审批。根据面谈试讲等考核结果,在综合考察申请人现实表现基础上,选聘工作组形成初步意见,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建议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4.手续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人事处根据选聘结果,开具报到函,全聘教师持报到函前往马克思主义学院报到。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安排全聘教师和双聘教师教学任务。

六、相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正确宣传学校政策,鼓励支持党政管理干部、辅导员参与思政课教师选聘工作。因涉及教职工个人发展与待遇等切身利益,务必保证该通知传达到每位教职工。

2.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复印件,专任教师还需提供任现岗位以来体现个人教学业绩的各类证明复印件和科研成果清单(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3.严格按计划推进工作,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申请。

联系人:郭开颜,联系电话:83656135,地址:静远楼1809办公室。


附件:附件1.华体会平台2025年思政课教师选聘申请表.docx

附件2.华体会平台2025年思政课教师选聘申请汇总表.docx



人事处   

202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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